巴西对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期中复审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1-05-30

从商务部获悉,5月19日,巴西贸易保护局公布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秘书处2011年第2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原因是申诉方提交了充分材料证明目前所征反倾销税已不足以抵消倾销所造成的损害。

巴西贸易保护局拟选欧盟作为替代国确定本案被调查产品正常价值。利益相关方应在自立案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巴调查机关表明身份,调查问卷应在40日内提交至巴西贸易保护局。

自2003年以来,该涉案产品一直被巴征收反倾销税,最近一次税率调整于2010年5月25日,限价3.6美元/千克,当价格低于3.6美元/千克时,以差价为幅度征收反倾销税,但最高不超过2.52美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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