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排污权交易试行2年交易近9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1-11-29
河南省经过近2年,4个试点省辖市交易总额近9000万元的探索,河南有望在全省正式推广排污权交易.

河南省经过近2年,4个试点省辖市交易总额近9000万元的探索,河南有望在全省正式推广排污权交易。

目前,河南试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涉及焦作、洛阳、平顶山和三门峡等4个省辖市。2009年11月至今年9月,四市共实现排污权交易413笔,交易总额8935万元。

经探索,试点城市已先后出台了规定排污权分配和管理、交易方式、主体及价格等方面的政策,全省 初步摸索出一套较为可行的排污权交易体系。作为被纳入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省的鼓励措施,环保部今后也将为河南提供3000多万元的省、市交易平台建设和相 关技术研究资金,同时为交易时的排污权定价、交易平台建设等提供软件开发方面的技术支持。

河南目前试行的排污权交易还被限制在市级以上审批的新建项目与政府之间,且排污单位必须一次性 购买5年排污权。为填补排污单位之间的交易空白,河南省已通过《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允许有偿取得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单位有偿转让其节余排放指标,以 此推动排污权交易向全省的推广。

河南省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未来扩大后的排污权交易的监管机制、排污的确权定量以及排污权的市场定价机制都将是亟待完善的政策领域。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该权利被买卖,从而激励排污单位减少排污量,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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