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保障城乡供水不力要行政问责

发布时间:2012-02-21
昆明市连续三年遭遇干旱,今年城乡居民供水形势严峻。近日,昆明市水务局与各县水务局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保障城乡居民供水的措施和责任,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昆明市连续三年遭遇干旱,今年城乡居民供水形势严峻。近日,昆明市水务局与各县(市、区)水务局分别签订责任书,落实保障城乡居民供水的措施和责任,规定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行政问责程序。

来自昆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13日,昆明市主城区供水水源地蓄水1.23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1.77亿立方米。采取节水措施每天节水5万立方米后,昆明市主城区日均需水量为90万立方米。从2月13日到5月31日,原水缺口3000余万立方米。与此同时,昆明市农村还有48万余人面临饮水困难。

为确保雨季到来前城乡供水安全,昆明市水务局与各县(市、区)水务局分别签订了《2012年昆明市保障城乡供水安全责任书》。其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水务局局长作为辖区范围内的保障城乡供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辖区范围内的省级增蓄应急重点项目、市级抗旱工程应急项目、现有库塘蓄水调度管理、水池水窖储满负总责,要督促各项抗旱措施落实到位。

责任书中规定,省级补助实施的23件增蓄应急重点项目和市级安排的536件抗旱应急工程必须保证在今年3月31日前通水;遍布山乡的小水窖、小水池必须在2月20日之前储满;根据当前情况从5月31日再次倒排供用水计划、细化落实应急供水方案,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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