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八大重点专项监管

发布时间:2014-08-07
我国将对“弃水与窝电”、“分布式发电并网难”等突出问题展开专项监管。记者5日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该局决定下半年继续开展弃水及水电消纳等8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

我国将对“弃水与窝电”、“分布式发电并网难”等突出问题展开专项监管。记者5日从国家能源局了解到,该局决定下半年继续开展弃水及水电消纳等8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4年下半年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这8项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包括了2014年度火电规划及建设工作、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部分水电基地弃水及水电消纳、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落实、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重要输电通道运行安全、在建电网工程项目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据国家能源局介绍,每项监管将选取少量区域、省份进行重点监管,相关派出机构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监管工作。国家能源局选取一个省份(区域)进行驻点监管,成立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在火电规划及建设工作方面,工作计划明确,将从10月份开始,对内蒙古、江苏、安徽、山东、河南、宁夏、新疆、湖南等8省份展开重点监管,内容涵盖2014年度火电项目优选情况、核准在建和已纳入规划火电项目相关情况等。

在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方面,监管的重点将包括天然气生产企业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下达的天然气生产年度计划和年度天然气商品量平衡计划,增加供气量。

在弃水及水电消纳方面,重点监管内容包括水电送出网架约束情况、水电送出运行与调峰约束情况、常规电源为解决弃水额外付出的成本情况、水电外送情况等。

在分布式发电并网收购及补贴方面,重点对分布式发电项目并网收购情况、分布式发电项目上网电费及补贴结算情况、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及使用情况等进行专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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