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实现资源化无害化关键在体制机制

一项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方案引发的思考

文章来源:谷腾环保网 发布时间:2014-11-28
湖南省一机关干部针对“垃圾围城、垃圾填埋、垃圾混烧”带来的环境危机,致力于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研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于2013年元月获得授权。

湖南省一机关干部针对“垃圾围城、垃圾填埋、垃圾混烧”带来的环境危机,致力于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研究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于2013年元月获得授权。专利方案的实体部分其实就是一个简单而有效的“三位一体”的操作,但是围绕这个操作能够可持续运行,发明人从社会大量的事实和人们广泛的共识出发,从垃圾处理的社会管理的角度,即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利益机制提出了一套完整的建立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系统的理念和方法。其专利理念和方法不乏独到之处,而且每一方法、每一环节、每一措施都是有法可依有根有据。其相关论文在多家专业网站和杂志发表或登载;因垃圾处理的研究成果,发明人被吸收为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

其实该“三位一体”的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方案实施起来并不困难,既可以从顶层设计、从大局出发制定全方位政策规定全面推广实施,也可以小范围甚至小到一个保洁单位以口头约定独立开展实施。所以,无论从那个层面、那个区域突破都可以起到示范效应。废品回收利用行业人士非常认可该专利方案,表示如果政府支持,他们愿意投身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事业,为我国的垃圾真正无害化处理和循环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按理在当今垃圾危害仍很严峻、建设新的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很难找到地方、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已成社会共识并被纳入国家环保法规、各个大中城市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屡屡失败、人们苦苦找不到垃圾分类良策的当代背景下,这样一项以垃圾分类为主要特征的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专利方案,应该会得到重视、认可和推广运用,至少可以通过试点来证明专利方案是否真正有效,如有效就应该加以推广实施。然而事情却出乎人们的意料,该专利方案在宣传推广过程中却屡屡受挫。因为专利的实施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配合,所以发明人在向多个城市政府及其部门推介其专利时,有政府领导明确批示请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小范围试点实施,或政府领导提请主管部门给予研究拿出实施方案,但都遭到了主管部门的不置可否和不予理睬;有部门官员称他们只执行上级的现有政策,还没有考虑执行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之后发明人向各个渠道进行申请和求助,结果均是不置可否、不予理睬。倒是专利技术推广机构却热心有加,对专利方案大加赞赏,提出只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就可以给予宣传推介。然而谁都知道即使有人欲投身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事业,没有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支持是不行的!

但有一点,该专利方案谁都看明白了,谁都心理有数,那就是专利方案是完全可行的、有效的。可为什么大家(主要是体制之内的人)都不置可否和不予理睬呢?这使人想到了“叶公好龙”这句成语,大家看似对垃圾危害痛心疾首,但关键时都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还让人想起了安徒生童话故事《皇帝的新装》,该专利发明人就是那个说皇帝其实并没有穿衣服的“小孩”,而大家都默不作声。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在我们国家出现这样的现象并不奇怪,因为凡是涉及到社会的、民生的、公益的领域,都有一个体制机制问题。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就涉及到垃圾处理的体制机制问题。下面笔者就建立“三位一体”的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系统与垃圾处理的体制机制的关系进行阐述,从中找到问题的答案。

垃圾危害越来越严峻

众所周知,垃圾危害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在我国,各个城市垃圾填埋和垃圾混烧(发电)产生了污染,发出臭味,危害很大。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可为什么很难克服呢?该专利发明人在想,垃圾填埋的主要成分如果是无机渣土,不就大大减少了垃圾填埋量和填埋带来的危害吗?垃圾不是混烧,而是焚烧以生物质为主要成分,并且去除了塑料、食物、有害物质等成分的垃圾,垃圾焚烧不是就可以大为减少产生有害气体和臭味吗?那要怎样才能做到垃圾填埋只填埋无机渣土,垃圾焚烧只焚烧生物质垃圾呢?

起先发明人查阅大量的资料,得知我国的“垃圾围城、垃圾填埋、垃圾混烧”带来的危害不但没有逐步减少,反而越来越严峻,促使他进一步关注、调查、思考。发明人在想,我们国家有那么多的环保专家和垃圾处理专家,何以不能在垃圾无害化处理方面进行研究,找出垃圾真正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技术来?原来真正的环保研究机构或专家多是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研究工业、农业废弃物处理,研究单个(或整体性)废弃物如何降低或灭失它的危害性和回收利用,即无害化。而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研究,没有树立“垃圾填埋和混烧终究是两种有害的至少是后续危害不可避免的,而且设施建设和实施运行花费巨大的处理方法,是垃圾处理的无奈之举,要想方设法加以减少和取消”这样的意识,所以对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研究总是跳不出填埋和混烧的两大框框,研究的目标也总是如何降低垃圾填埋和混烧的危害性。所以,当“卫生填埋”和“无害化混烧”被加以肯定和大肆推行之时,垃圾的危害看似有所降低,但是为将来达到危害的高峰埋下了伏笔,这是当今政府和社会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对子孙后代不负责任的决策和行为。

垃圾分类(试点)为什么屡屡失败?

垃圾的真正无害化处理,出路在于垃圾资源化利用,而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关键在于垃圾分类---这是大家的共识。

在人们(甚至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的思维观念中,传统意义上的垃圾分类指的全部是家庭和行人的垃圾分类投放(我们称之为社会辅助分类),而根本忽视或无视环卫保洁工人的专业分类(我们称之为保洁专业分类)。人们对垃圾分类的这种思维观念的定势,往往造成这样的局面:人们提倡垃圾分类,自然指的全部是社会辅助分类,及家庭和行人的分类;由于没有保洁专业分类作为基础和前提,没有以保洁专业分类为基础的体制机制的保障和制约,更没有废品回收利用后续措施跟进,任何形式的以家庭和行人为对象的垃圾分类(试点)往往都失败了,所以垃圾分类一直以来只剩下政府和社会空洞的口号就不足为奇了。非常遗憾的是,几十年来垃圾分类(试点)屡屡失败,并没有引起和警醒人们反省其中的深刻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公民环保意识不强和素质低下,以及囿于社会和决策部门对人文关怀、追求机械化的观点束缚,而是因为长久以来形成的以垃圾填埋和混烧为特征的垃圾处理体制机制的强大的利益格局和制度惯性阻碍了以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为特征的垃圾处理体制机制的建立;这里还有一个很大的客观原因,就是千家万户的单位、社区、小区的卫生保洁业务并没有像城市街道、马路和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业务形成环卫体系一样形成保洁体系(垃圾的来源主要来自于千家万户的保洁单位),所以,松散的保洁业务不能形成体系,成为垃圾处理不能有效管理和推动分类回收利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保洁业务形成体系不能走环卫体系那样的老路,而要与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业务相结合,形成产业运作、行业自律、政府支持和监管的保洁体系。

“三位一体”的垃圾处理方案的可行性、先进性和合法性及其推广受挫的原因

在这样的制度惯性中,面对屡屡失败的垃圾分类试点,人们依然在探索研究垃圾分类。对于垃圾分类的研究,无外乎两条路径:

一条是研究机械设备分类,有多少机械设备制造专家在研究机械化垃圾分类,然而其结果是至今没有看到成功的例子。机械化垃圾分类为何不能成功?原因在于客观上由于垃圾成分、组成、质地、形态、变化千差万别、极其复杂,即使勉强成功,也因为运行费用成本高昂、分类不彻底导致不可持续而归于失败(大规模如此,小到源头各个保洁单位,与其工人有操作机械的时间,不如在这个时间顺手把垃圾分类开了,所以根本用不着机械分类)。当然,在垃圾无害化处理一系列过程中,除了垃圾分类外,其他方面则应尽量采取机械化,以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条就是人工分类的研究。人工分类从实际看应该包括两部分:首先人们想到的是以家庭和行人为实施主体的垃圾分类投放,即社会辅助分类,其次是与卫生保洁和废品回收利用业务相结合的保洁工人专业的分类分装,即保洁专业分类。对垃圾人工分类的研究应该不属于自然科学范畴,而应该属于管理学范畴,即垃圾处理领域实施人工分类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利益机制的研究,即制定怎样的体制机制,能够保障垃圾人工分类可持续运行,从而为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打下基础。

该专利发明人对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进行了一年多研究。当人们只看到家庭和行人的垃圾分类而无视或忽视保洁专业分类垃圾时,他就在思索,必须打破人们固有的思维定势和观点束缚,大胆并且要堂而皇之提出人工分类的主要形式---保洁专业分类垃圾的理念和方法。他从大量的事实和人们的共识出发,针对垃圾填埋和混烧,提出了建立垃圾资源化产业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系统的理念和方法。专利方案的核心是小区域分类、专业化实施、全社会支持;其实质是要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利益机制上保障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可持续运行,从而达到垃圾减量化(减少填埋和焚烧)、无害化处理目标;其中关于利益机制的保障,他提出“要把政府花大钱买垃圾危害转化为社会分摊、政府花小钱买垃圾无害!所有涉及垃圾处理的利益和资源都要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的方向倾斜”;在实际操作上,采取保洁专业分类垃圾为基础前提、社会辅助分类垃圾为有效补充相结合,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废品回收业务三位一体实行产业化运作。

长期以来,由于现有垃圾处理实行的是以垃圾填埋和混烧(指的是没有任何垃圾分类的焚烧)为基本内容的管理体制,大多数城市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一方面,垃圾填埋和混烧大行其道,无可阻挡,形成了巨大的体制利益格局和制度惯性,而且这种体制利益格局和制度惯性很难被打破。另一方面,全社会又对垃圾填埋和垃圾混烧深恶痛绝,必欲取消而快之。在这样的背景下,有的大中城市政府为了对全社会有个交待,不愿意从体制机制上下功夫,而仅仅抓住家庭和行人并依赖人们觉悟的提高和习惯的养成来推行垃圾分类试点,结果肯定是以失败告终,从而又使全社会认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推行不通,垃圾填埋和混烧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进而进一步巩固垃圾填埋和混烧的体制机制。大多数中小城市连垃圾分类试点都没有搞,他们认为,垃圾处理不就是垃圾填埋吗?!尽管新环保法执行在即,有的城市主管部门仍然对垃圾分类没有开展研究和部署,也阻挡着任何有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的请求和建议,仍然热衷于不惜花费国家大量资金上马垃圾混烧项目。这不能不说是国家的悲哀、全社会的悲哀!

在这样的背景下,当这一项有效的以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和废品回收相结合为内容,以政府支持社会配合为前提,产业化运行无害化处置的“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专利方案公开和社会各届人士(体制之外的人)讨论时,大家从公共利益和环保大局出发,都认为专利方案是可行的,特别是废品行业人士,更是表现了极大的投身创业的意向。

那么,该“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专利方案该究竟有哪些特点呢?它的最大的亮点就在于:

1.垃圾在产生之初(及源头)、堆积之前主要依靠环卫保洁工人进行专业分类,避免了垃圾分类全部依赖家庭行人分类导致垃圾分类肯定失败的弊端;避免了垃圾的相互污染,保障了垃圾废品分类彻底精细、干净与干燥,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垃圾废品后续回收利用水平,也就提高了垃圾处理无害化水平;

2.把千家万户松散的保洁业务纳入体系,并且从垃圾的源头产生、中间的分类及运输、末端利用处理形成紧密的产业链,实行一体化经营管理,为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提供了体制保障;

3.有效消除垃圾拾荒,垃圾拾荒人员可归集到“三位一体”行业中去,增加了社会弱势人群的稳定就业,扶贫效益显著;

4.同时让广大的公众看到了他们对垃圾的初步分类没有白费功夫,而是为垃圾无害化处理贡献了自己一份力量,鼓舞和增强了公众参与垃圾初步分类的公益心、责任心和自觉性;

5.在系统中政府、部门、企业、工人、业主、公众各有责任,共同为垃圾无害化处理各司其责、各司其职。

由于涉及到垃圾处理的体制利益,这样一项“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专利方案当然不可避免也遭到了现有垃圾填埋和混烧体制的阻扰。但是,我们最终相信,只要政府从造福子孙后代、保护生态环境大局出发,从体制机制上重新调整各方利益格局,鼓励支持企业投入环卫保洁、垃圾分类、废品回收三位一体业务,并把有关垃圾处理的各方利益和资源向着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方面倾斜,那么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方案一定能够为国家的生态环保和循环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令人欣慰的是,新修订的环保法终于从国家层面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公民应当配合环境保护措施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这一法律规定意味着任何垃圾处理方式都要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为前提为基础,并且要尽可能提高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水平,使之成为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主要方式。这一法律规定为垃圾资源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这一法律规定也是对该专利方案的最大肯定和认同!因为其专利方案其实就是这一法律规定的实际执行和应用。

“三位一体”的垃圾处理方案是垃圾处理的环保属性及其体制机制的最好体现

垃圾处理最突出的和最本质的属性在于环境保护,而不是城市的市容市貌或农村的村容村貌。上个世纪70、80年代生活垃圾数量较少、组成简单,垃圾中的有用成分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往往被人们当作资源回收利用起来,剩余垃圾采取填埋方式确实没有形成对环境的明显危害,垃圾处理的本质属性表现为市容市貌。后来我们的决策者看到了垃圾填埋确实是一种简单便利的垃圾处理方式,但是没有看到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更是一种无害化处理方式,所以垃圾处理的方式选择和制度设计更偏向于垃圾填埋,无视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加上国家投入大量的垃圾处理资金,形成了巨大的垃圾填埋和后来的焚烧体制利益格局和制度惯性。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乡生活垃圾无论是数量还是危害程度都呈汹涌澎湃之势增长着,垃圾处理最突出的和最本质的属性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由市容市貌转化为生态环保。然而在我们国家由于人们对垃圾处理的本质属性的变化认识不足,以及强大的制度惯性使然,直到今天垃圾处理所体现出来的生态环保本质属性仍然是被弱化的,管理上仍然由市容市貌主管部门监管。所以直到现在从国家和省级的环保、住建部门,再到地市、县区级环保、城管、市容、环卫部门,垃圾处理所体现出来的生态环保属性仍然没有成为他们一项重要的职责和工作!环卫部门作为政府的事业单位只是代表并且按照政府的旨意处理垃圾,自然不会对垃圾处理的环保属性承担责任。有的大中城市虽然把垃圾填埋和焚烧业务的运营承包给了企业,但垃圾填埋和混烧本来就不是环保意义上的垃圾处理方式,承包企业也不会对垃圾填埋和焚烧产生的后续污染承担责任。(有的大城市由此形成了庞大的垃圾填埋和焚烧的运营能力,如果垃圾经过分类回收利用被大幅减少是他们所不希望看到的,垃圾的真正无害化处理不是他们所关心和追求的)。在垃圾处理领域无论是垃圾的源头产生还是垃圾的末端处理都没有明确的环保责任主体,监管和实施不分、政企不分、事企不分。所以当人们深恶痛绝垃圾危害时,却不知要把板子打在谁的屁股上,因为每个部门都有不能够把板子打在自己屁股上的理由(往往就打在公众的屁股上)。

由此该专利发明人向国家建议,改革现行环卫保洁业务管理体制,实行与垃圾处理、废品回收业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具体设想是;改革县(市、区)级环卫管理体制,实行业务管理与业务实施分离,取消环卫管理机构,环卫管理业务全部移交给三位一体业务管理机构接管,环卫管理机构可改制为“三位一体”垃圾处理管理有限公司(垃圾处理企业总公司),管理所辖区域所有“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企业及其业务,形成新的企业化的与垃圾处理、废品回收相结合的环卫保洁业务体系;环卫保洁与垃圾分类、废品回收三位一体业务以及废品利用、剩余垃圾的填埋和焚烧实行企业运作,企业对以“三位一体”为基本内容的垃圾处理业务按照一定的环保标准直接承担环保责任(该回收利用的要回收利用,该填埋焚烧的填埋焚烧,不该填埋焚烧的不能填埋焚烧);以“三位一体”为基本内容的垃圾处理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由从环保、城管、商务、经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的专门机构(为突出垃圾处理的环保属性,此专门机构不能隶属于城管部门,而应直接由政府市长分管)履行业务支持和第一监管职责;环保部门从生态环保、城管部门从市容市貌各自业务标准进行监管和政策支持,环保部门是“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业务的最终监管者和裁决者,商务和经信部门要为三位一体垃圾处理业务尽可能提供循环经济、资源再生等政策支持。

“三位一体”的垃圾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处理理念和方法期待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推行

我们相信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国家并通过垃圾处理主管部门一定会从环保执法角度和要求出发,重视对城乡生活垃圾真正无害化分类回收利用处理(减少填埋、取消混烧)在技术手段、方式方法、体制机制进行探索、研究、推广、应用;相信少数人的有效探索和经验一定会得到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环保专家、企业人士、人民群众的理解、认可和支持;相信“垃圾围城、垃圾填埋、垃圾混烧”在现有环境产业条件下可以得到逐步解决,直至随着环境产业和循环经济的飞速发展不要太久的将来得到理想的解决。

但是,在人们都为我们的由于垃圾围城、垃圾填埋、垃圾混烧而带来的环境危机而痛心疾首的时候,该专利发明人想通过他的微薄力量千方百计想办法来推动建立这种尽可能减少填埋、取消混烧的垃圾处理系统!何况,建立这样的垃圾处理系统,并不要政府实质性投入(还能大幅度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只需政策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鼓励。我们深深为他屡屡受挫但不气馁的坚韧精神和博大的公益之心而感动着!让我们给予他理解和支持吧!

乘着党中央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重大胜利和和正在深入推进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劲东风,让我们期待各位政府领导、主管部门、环保专家、企业人士、人民群众,请你们看在垃圾无害化处理课题和意义重大的份上,从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生态环保大局出发,支持该专利方案进行小范围实施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推广实施,为我国的垃圾真正无害化处理和循环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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