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资源税改革 煤化工近忧虽小仍须远虑

发布时间:2014-12-04
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大型煤企以此为契机酝酿煤炭提价,以期激活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

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实施从价计征改革,大型煤企以此为契机酝酿煤炭提价,以期激活持续低迷的煤炭市场。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在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煤炭行业供过于求的态势难以在短期内改观,所以短期内煤炭资源税上调对煤价和煤化工行业影响不会很大。但由于煤炭资源计税不再“好坏不分”,从长远考虑,企业要做好技术改造及储备,做好应用劣质煤的准备。

“此项改革短期内对煤化工行业影响不大。”中国石化联合会煤化工专委会秘书长胡迁林表示,“从价计征是为了让资源的稀缺程度体现在价格上,改变以往从量计征对煤炭资源的浪费状况。但目前煤炭产能过剩,需求也相对乏力,煤炭的稀缺性难以在短期内体现,因此政策调整对煤价的提振有限。”但他同时指出,从长期看,这会促进煤炭尤其是优质煤价格的上涨,因此煤化工行业需要及早掌握低价劣质煤利用技术,以备不时之需。

由于煤化工所需的原料煤多数需要气化,往往需要热值比较高的的优质煤种。而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的一大原则是高质煤高税率、低质煤低税率。“资源税改革后,煤炭资源不再‘好坏不分’,且随着优质煤炭资源的日益减少,其稀缺性和价值将逐渐体现在价格上,未来会使煤化工受到一定影响。”山东兖矿集团煤化供销公司副总经济师张广龙说。业内人士认为,长远来看,企业“吃粗粮”的能力对竞争力的提升将更加明显。

山西省焦炭集团政策研究室负责人苏亚杰指出,以前煤炭税费种类繁多,税收和行政性收费项目叠加,给煤炭行业带来沉重负担。资源税改革后大部分收费取消,将促进煤炭行业增加效益,提高竞争力,但从长期来看也会抑制煤炭价格的过快上升,市场将更趋于稳定。对于煤化工行业来说,资源税改革会引起原料煤价格的小幅波动,但影响不会很大。从长期来看,资源税改革的煤价稳定器效应有利于煤化工的平稳发展。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公司原料供应公司煤炭采购业务经理宋宁宁表示,资源税改革后,相比之前,煤企负担是明显减轻的。以山西为例,原先煤企须缴费用有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1%、煤炭价格调节基金1.5%、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23元/吨起、环境治理保证金10元/吨、转产发展基金5元/吨等。而目前山西上报财政部待审批的煤炭资源税率是8%,按此税率,资源税调整后合计减免费用约13元/吨。政策调整对后期煤炭市场及下游企业的影响,还需后续政策出台后再做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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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是为了保护和促进国有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适当调节资源级差收入而征收的一种税收。我国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当时资源产品按照“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

2014年12月1日起,我国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政府拟定。同时,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并且在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的同时,12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等。

资源税从价征收的核心考量是鼓励资源合理利用,同时增加税收收入。从量征收是应纳税资源产品的销售数量,乘以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纳税,每吨资源品价格一刀切,往往金额较低;从价征收则按照每吨产品的具体价格,设置税率征收,实行优质资源高税率、低级资源低税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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