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消费税上调的逻辑是什么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5-01-23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财税改革,每一步都会引发关注。日前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称,自2015年1月13日起,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财税改革,每一步都会引发关注。日前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称,自2015年1月13日起,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这是2014年4季度以来,我国成品油消费税的第三次上调,其中,汽油消费税从1元/升提高至1.52元/升,柴油从0.8元/升提高至1.2元/升,累计上调幅度约50%。

原则上,这几次调税都是成品油价内的调整,不影响当前零售价格。在全球原油价格逼近每桶40美元的低位时,成品油消费税上调的逻辑是借用低油价窗口期进行加税,尽可能降低其负面影响。

成品油消费税上调也折射出一些政策走向。表面上是原油降价效应被稀释,油价回归“5元”时代还需再等;实际上,成品油消费税上调先于消费税改革进行,意味着后续消费税调整已然临近,整合税目乃至减税或有动作(前期日用化妆品已有部分减税);进一步看,类似于这一阶段的成品油加税,价税联动改革很可能是未来经济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常规工具。

近些年,成品油消费税调整的逻辑都在于,希望燃油税促进资源合理消费、为环境治理筹集公共资金、尽可能减少社会福利损失,并成为促进产业转型的政策工具。这一系列政策目标摆在决策者面前,如何搭配先后次序、如何借鉴各国经验、又如何评估变动对现实经济社会环境影响?

成品油税率是否过高?不能简单横向对比。是否存在经济学意义上的福利损失应成为衡量原则。OPEC(石油输出国组织)数据(2013)显示,OECD(经合组织)国家成品油税的平均税率是44.9%,而生产成品油的原油成本仅占售价的39.9%。分国别,欧洲的成品油税率最高——最低的法国,适用税率也在49.3%、最高的英国为57.8%。美国是发达国家中成品油税最低的,为14.2%。如果按照这一口径,中国现行的成品油消费税实际税率为24%左右(按2015年1月成品油销售均价6.15元/升测算)。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成品油生产和销售环节还含有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收,其实际总税率应高于24%。现实中,直接或间接消费成品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生活和社会生产的必需。

根据税收的拉姆塞原则,需求刚性越高的商品,征税越容易,实施成本也越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自然有利于筹集公共收入。但英国著名经济学家庇古告诉我们,税收必要但福利更重要。言下之意,如果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在征收时带来了更大的福利损失(比如必须的消费被其他更不经济的消费替代,或者增税降低了实际收入),那么多收的税收可能并不划算。客观讲,我国现阶段的成品油消费弹性和国民收入水平,应该适用什么水平的成品油总税率,还需要有一个比较静态的测算。不然,大多时候,最有可能发生的是由于成品油税率偏低导致的保护环境所需公共资金收入不足,或者因为成品油税率偏高造成的国民经济负担。二者均为福利损失的表现。

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会产生哪些调控效应?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客观评价。理论上,提高成品油税收,是利用税收的价格传递功能,增加高耗油行业生产成本,降低产能,同时提升不受加税影响的绿色环保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况且,在原油价格下行时,选择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可以在总体上降低增税的负面影响。特别提醒,这里有个严格传导,加税引致的价格上涨,令消费者减少成品油消费,进而利用更节能的设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如果原油价格走低是需求不足所致(近一段时间全球经济放缓和美元走强成为油价下跌的主要原因),换言之,即使不加税,未来的燃油消费也可能降低,那么增税的后果很可能是生产者要自行将增加税收纳入成本,消费者与生产者共同承担增加的税收。这也是为什么,本轮税率提高不仅消费者不是太理解政策意图,连生产企业也担心成本增加的原因。

再看绿色环保产业——我国现阶段的绿色环保产品有价格问题,更有质量问题。调研看,一些技术实力不够,市场接受度较低的商品,受到多种保护存在于市场中(如某些城市的纯电动汽车),本身就是对市场经济活动的一种扭曲。此外,绿色环保产业产能过剩,行业间低水平恶性竞争等具体问题,都不太可能通过税收工具来解决。因此,除直接增加化石能源消费成本,保护绿色环保产业外,还须探索其他办法。

精细化价税联动的改革策略是什么?第一,可以着手建立政策调整中的企业和居民微观反应测试体系。本次调高成品油税率看似是在商品价格下降期间加税的温和宏观调控。这些直接关系微观主体利益的调整都属于改革深水区,应有更科学、更精确的预先研究,并公之于众,才可能对政策制定和实施铺平道路。第二,可以着手建立预期稳定的改革目标及路线图。以消费税改革为例,近两年的税目调整(例如日用化妆品)和税率变动(例如成品油消费税税率)颇为频繁。但这些调整与消费税整体改革、与设想中的环境税、与可能推出的销售税、与消费税立法等关系是什么,均有必要先让方方面面看清楚。预期明确的政策变动,有助于市场主体采取预先准备,比如调整产业方向或技术升级,平滑现阶段的经济结构转型。第三,新常态下的税价联动要有国际视野。本次成品油消费税率调整受到了国际原油价格影响。总体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全球经济的发展会有新的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特别是以美元定价的商品,会在一段时间之内失去上涨动力。防止通缩而不是抑制通胀很可能成为精确化加税联动改革需要注意的内容。因此,可能抑制消费的政策都有必要谨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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