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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5-04-29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万亿元治水市场开启,《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也在日前发布,为水十条提供科技支撑.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万亿元治水市场开启,《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也在日前发布,为“水十条”提供科技支撑。发改委、财政部和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70亿元交易额成为桑德环境第一大股东。首创集团与新乡市政府签署150亿元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水十条”正式出台

2015年4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重大水利工程向社会资本开放

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意见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重大水利工程,与政府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不另设附加条件。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下达,力争7月底前完成新开工项目的可研审批,中央财政用于续建项目的专项资金5月底前全部下达,中央预算内水利投资6月底前下达90%以上。

目前,国务院确定2014年开工的17项重大水利工程如期开工建设,2015年计划开工的27项重大水利工程全部立项,“十三五”拟开工88项工程。水利部日前表示,2014年的投资规模是4880亿左右,2015年的水利投资规模还会进一步增长。

赛莱默举办2015世界水日蓝色长走活动

2015年3月22日,赛莱默(Xylem)公司在第23届世界水日携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环保部宣传教育中心共同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举办了“赛莱默2015世界水日蓝色长走”活动。让水务行业同仁和公众进一步加强对中国目前的水环境污染、水危机问题的关注,切实采取行动来“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

参与此次活动的有近150位来自妇基会和环保部宣教中心、首都水务行业同仁及新闻媒体朋友和赛莱默公司员工。赛莱默特别设计了的负重长走活动距离大约3~5km,让参与者切身体会到用水困难的偏远地区,妇女们长途跋涉取水的艰辛。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秦国英女士、环境保护部宣教中心何家振副主任以及赛莱默公司中国总裁吕淑萍女士出席了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奖。


图1 参与“赛莱默2015世界水日蓝色长走”活动的伙伴、朋友集体合影

“在世界水日这个极有意义的日子里,我们这些水行业从业者更深刻地体会到自己的任重道远。我们赛莱默公司除了在近年将世界最领先的诸如臭氧、滤池等深度水处理技术引入中国,还将进一步通过公司的企业慈善项目“水印计划”,加强对水行业的公益活动的组织或参与,努力为保护水资源,改善水环境助一臂之力。” 赛莱默公司中国总裁吕淑萍表示。

桑德携手清控打造更大的环境集团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以启迪科技服务集团为主的4家公司作为战略投资人,受让桑德集团持有的桑德环境29.8%的股份成为桑德环境第一大股东,桑德集团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桑德环境15%的股份。此次交易额约70亿元人民币,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环境市场最大的一桩交易案。

据悉,此次桑德联手清控是由启迪科技发起,清华控股全力支持的一次产业整合,是孵化+投资+并购模式的重要开端。业界人士认为此次并购将在中国环境产业发展史上产生深远影响,会推动环保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清控长期关注环保,致力环境领域的投资和建设,此次入主桑德环境,与桑德集团形成战略合作,将有利于其在环境产业内的壮大发展。桑德集团所获股权转让款,也将会投入到互联网环保等新的环境产业领域。

在新的股权结构下,清控与桑德环境将发挥混合所有制的优势,借助清控在资源、资金、品牌方面的优势,和桑德环境20年来在商业模式创新、团队和行业地位优势,强强联手开拓环境市场,打造更大的环境平台。

《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发布

日前,《水污染防治先进技术汇编》发布,下一步将适时发布第二批、第三批先进技术,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供科技支撑。

据了解,为推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相关技术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应用转化,水专项牵头组织环境保护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水专项第一阶段实施以来产出的1000多项关键技术进行评估筛选,邀请国内各行业专家评审遴选出283项技术先进、经济可行、推广简便、可复制性强的代表性技术成果,编制形成第一批《技术汇编》。

水专项第一阶段共研发1000余项关键技术,建设500余项科技示范工程,申请专利2300余项(已获得授权的国内外专利1221项),研发100余项快速检测方法,形成300余项标准和技术规范,已成为国家水污染治理、水环境监测和水环境管理政策制定的重要抓手,提升了国家环境应急监测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支撑了国家和地方污染减排。

这次编发的《技术汇编》涵盖重污染行业水污染控制技术、农村农业污染控制技术、水体治理与修复技术、城镇污染治理控制技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监测与预警技术和管理技术7个领域,入选技术分别来源于水专项下设的湖泊、河流、城市、饮用水、监控预警和政策六大主题,都在相关示范工程中得到了应用,并进行了实际实施和第三方监测等工作。

首创集团与河南新乡签署150亿环境治理合作框架协议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签署总金额为150亿元,以环境治理带动多领域合作共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4月8日,首创集团副总经理刘永政和新乡市政府副市长刘尚进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首创集团总经理王灏、新乡市代市长王小平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该战略合作中,双方将探索城乡一体化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污泥处置、河流治理、再生水利用、大气治理等统筹规划、建设和管理“市域全环境综合治理”的新模式,并带动新型城镇化,节能环保及城市环卫,金融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旅游、交通等领域的全方位合作。


图2 签字仪式现场

王灏表示,围绕“成为中国城市环境产业的领导者”目标,集团已经形成了由首创股份为代表的水务处理产业、首创环境为代表的固废处理产业、首创博桑和思泰意达为代表的大气治理产业,外加北京市环境整治平台为代表的环境治理产业,共同组成了“3+1”环保产业格局。此次针对环境治理带动多领域合作共赢框架协议的签订,或将是首创集团实施其大环保产业格局战略的重要举措。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推动污水处理领域南南合作

在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共同举办“城市污水技术转移国际论坛”上,联合国环境署驻华代表宣布“全球污水倡议南南合作区域网络中心”在北京环境交易所正式成立。该中心将充分发挥信息和技术共享的作用,推动污水处理领域的南南合作。

联合国环境署、世界卫生组织和人居署最近发布的报告指出,全球有80%的污水都没有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这一问题更加严重。报告预计未来40年内全球城市人口将加倍,而低收入国家只拥有有效处理污水所需能力的8%。水污染会对健康、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造成巨大威胁,解决水污染问题迫在眉睫。为应对这一挑战,201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执行主任阿奇姆·施泰纳发布了“全球污水倡议”,邀请联合国机构、国际组织、政府、科学家、私营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调动资源,促进合作。

“环境署将在中国‘一带一路’的大框架和机遇下,搭建南南环境合作技术转移平台,关注丝路国家污水和固体废弃物等环境问题,探索技术转移机制和融资模式,整合各方资源,将中国经济适宜环境技术转移出去,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升级和产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与支持。”环境署驻华代表张世钢表示。

据了解,联合国环境署在过去的一年中,组织专家对中国20余个典型城市的40多种污水处理技术进行了调研,同时对非洲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技术需求进行了研究,与此同时,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决定在机制上做出更多的探索,搭建各方可参与的平台,由中国网承办的中英文污水处理南南合作网站日前也正式发布,实现了资源与需求的对接。

环保部通过有关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两草案

环保部部长陈吉宁4月3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在环境影响评价的资质条件、资质申请与审查、评价机构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修订,这对于促进环评技术资源重组整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和强化信息公开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决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会议指出,随着环境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一些特别重大、复杂、敏感的项目,在其建成运行一段时间后,对其产生的实际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验证与评价,提出环境保护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十分必要,对于不断改进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办法也有重要意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对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作出规范。《办法》共15条,对适用情形、责任主体、评价内容、时限方式、后评价机构资质和管理要求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会议同时要求,要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事中、事后监管,抓紧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事中、事后管理办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同步施行。

环保部公布1~2月份新《环保法》实施情况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环保部门积极运用新的法律手段,依照环境保护部、公安部等部门制定的配套办法,经过两个月的执法实践,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据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介绍,除山西、海南、云南、西藏等4个省、区外,1~2月份,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共26件,罚款数额达1238.96万元,个案罚款数额最高为20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共52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共207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47起。其中,河南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414.1万元;内蒙古实施按日连续处罚5件,罚款金额共计140万元;新疆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个案罚款金额达208万元;浙江实施查封、扣押382件,占全国查封、扣押案件数的70%以上,移送行政拘留34件。湖北移送行政拘留29件。与1月份相比,2月份适用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上升60% ,适用查封、扣押案件数上升208%,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上升115%,执法力度日益加大。

邹首民说,一些地区环保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推进新法实施。与此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执法,“组合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威力已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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