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价权拟下放"三桶油"或加剧垄断

文章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11-06-16

媒体报道称,根据发改委近日向油企下发的意见征求稿,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成品油定价权可能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对此,有观点质疑,垄断产品由企业自行定价,缺乏政府干预,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  媒体称成品油定价权拟下放三桶油  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推出。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到,在调整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讨论方案中有,当原油价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时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下放定价权。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原先,当三地原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石油公司会提出建议,希望政府适当上调汽柴油价,从而避免炼厂及加油站亏本。” 该专家称,“企业提出涨价建议后,政府则需要考虑到CPI、国内消费者接受程度、企业利润情况等问题,再作定夺。如果政府不同意提价的话,企业无权自行提价。”  而“130美元/桶原油以下,下放定价权给企业”这一讨论方案则可能意味着,当原油价格变化率达到4%时,加油站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汽柴油价,而不必上报(政府)。  “当然,因为国家发改委及有关部门可能有一套自己的调价公式,因而会对企业调价进行限定,把提价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这个内容仍然在讨论中,未必会真的实施。”上述专家表示。  影响:下放定价权对物价上行压力加大  《中国证券报》报道称,如果发改委把成品油定价权下放到石油企业,可能对物价上涨产生一定的影响。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祝宝良表示,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可能意味着有两大风险,一是三大石油巨头如果自主定价,国内油价上涨的速度可能会更快,对物价上行压力也会更大。二是三大巨头自主定价也可能会对一些民营炼油企业造成很大压力。  “这会导致油企垄断进一步深化。”中国加油站网分析师黄顺敬表示。  质疑:或有悖于《价格法》精神  《检察日报》发表评论称,《价格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这其中的(一)(二)(三)种情形,成品油都占。如果对它不实行政府定价,那政府定价留给谁?  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三大油企,意味着汽柴油的调价将由市场决定,实行市场调节价。何谓“市场调节价”?《价格法》第三条给出的定义是:“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可见,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关键是,价格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其前提是有一个开放的、公平的、多元竞争的市场。然而,我们的现实情况却是,三大石油巨头垄断了石油勘探、开采、进口、炼制、销售的各个环节,谈何“市场竞争”?  观点:定价权下放前提是破除垄断  新民网评论认为,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石油企业并非绝对不可以,但是须以成品油市场破除行政垄断经营态势,形成充分市场竞争格局为前提。  唯有彻底放开成品油市场,允许民间资本与社会资本进入该领域经营,真正赋予消费者以消费选择权与制约企业定价行为的能力,才能经由充分市场竞争与赋权消费者形成公平合理的成品油价格,并进而在最大程度上促进消费者权益保障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公平与和谐。  发改委曾经表示不会下放成品油定价会给企业  回溯到2009年底,据《新京报》报道,在由国家发改委召集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一周年研讨会上,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就曾提出,国际油价在80至100美元时可由石油公司自主定价。  但当时,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曾表示,目前国内成品油销售主要是两大石油公司,发改委不可能把成品油定价权交给企业,如果油价由企业说了算,老百姓的利益将无法得到维护。  若此时,如媒体所报道,发改委转变了态度,那相关人士又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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