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不属实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11-08-24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水质评价主要参照的是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水质评价主要参照的是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及《地下水质量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共计109项指标,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因为对饮用水源的要求比一般地表水更高,如果地表水用作集中式饮用水源,还要增加5项补充指标及80项特定指标。按照标准规定,优于或符合地表水二类、三类水质的水源,分别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地下水质量标准》共计39项指标,其中三类或优于三类的水源,可用作集中式饮用水源。总体来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应该好于三类。

2010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39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水量占76.5%,不达标水量占23.5%。无论水源地水质是否达标,通常情况下,所有入户水质均可达标。

综上,“多数城市饮用水源标准降至劣五类”的说法不符合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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