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加快推进淮河水污染防治规划

发布时间:2012-10-15
江苏省环委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通知》明确,将采取领导包干负责制和项目季报制度,促进流域水质改善,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江苏省环委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采取领导包干负责制和项目季报制度,促进流域水质改善,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通知》指出,各省辖市必须明确一位市政府领导包干负责一个县(市、区),包干领导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所负责片区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察;每位县(市、区)政府领导必须包干负责若干个考核断面和规划项目,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所负责断面水质和规划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现场督察。

同时,为确保断面水质达标,《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组织对列入目标责任书中的所有考核断面水质现状进行分析研究,对目前还不能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按照"一断面一对策"要求,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水质达标方案,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规范监测断面水质,及时上报有关数据。南水北调沿线地区要把确保今年年底前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扬州、宿迁和徐州等市政府主要领导要针对个别断面水质仍超标问题亲自过问督办,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确保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通知》规定,将把各市县(市、区)断面水质状况、规划项目实施进展、季报数据上报质量和时效等作为对各地年度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与治污资金安排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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