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限期拆除规定南水北调沿线排污口

发布时间:2012-11-05
据新华社11月4日电 江苏省环保厅透露,近日公布的《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江苏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原排污口要限期拆除,排污单位未执行应急预案,逾期最高罚10万。

据新华社11月4日电 江苏省环保厅透露,近日公布的《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江苏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原排污口要限期拆除,排污单位未执行应急预案,逾期最高罚10万。

《办法》规定在南水北调工程输水干线内不得新设排污口,对原有的排污口,沿线政府应当限期拆除。违反该办法,将受到处罚,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自2002年开工建设以来,江苏南水北调运河线工程全线具备送水出省工程条件,干线水质实现基本达标。纳入规划的102项治污工程全部建成,在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中,14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6项指标年均值全部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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