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等地居民生活用水将实施阶梯水

文章来源:慧聪网 发布时间:2013-06-24
7月1日起,湛江、巢湖等地居民生活用水将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日前,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中国36个大中城市,已有17个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多数城市对非居民用水实行了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但中国现在的水价改革还不到位。

7月1日起,湛江、巢湖等地居民生活用水将开始实施阶梯水价。日前,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中国36个大中城市,已有17个城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多数城市对非居民用水实行了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制度,但中国现在的水价改革还不到位。广州市于去底听证并实施三档阶梯水价方案,其实践表明,实行阶梯水价,根据用水量大小分等级,进行差别定价,将供水补贴引向低收入人群,可以满足公平原则;同时,阶梯水价除了反映社会公平,还必须有利于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减少能源浪费。

推进阶梯水价改革,是近段时间国务院和发改委都在积极研究部署的,拟在全国范围内出台水价改革指导意见。全国多个城市已就此进行规划和听证,广州市于去年听证并实施的三档阶梯水价方案颇具影响力。

不过,目前看到的阶梯水价方案显然还不够体现公平与效率。按照三档分类,第一档保证居民基本用水量;第二档属于合理消费;第三档是奢侈消费,属于过度用水。具体到广州方案,各档之间价格差幅度较小;此外,第三阶梯的水价还需要考虑有效性———有效的阶梯价格应该是要让低收入人群尽量避免进入第三阶梯,而高收入人群对水价不敏感,只有水价高到一定程度,才会引起他们的重视,促进节约用水。

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研究部署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其中提出在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阶梯价格制度。此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就全国性水价改革制定指导意见。

全国多个城市已开始进行阶梯水价规划和听证。比如,广州市物价局去年召开的水价听证会提供了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方案,并于去年底全面实施。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6立方米以下)水价为1.9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27-34立方米,含34立方米)水价为2.9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每月用水量34立方米以上)水价为3.96元/立方米。此外,阶梯水价还与家庭人口数挂钩,超过4人的家庭每增加一人,各个阶梯水量相应增加。

中国人均水资源极度稀缺是常识。但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水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我国水资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供水成本随之上涨,但居民水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资源产品,并长期处于较低水平,不能合理体现我国水资源稀缺价值,因此不利于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阶梯水价作为居民水价改革的一个突破口,应该是一个相对可行、较易接受的改革方案。

阶梯水价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是拉姆齐定价策略(Ramsey,1927)。由于不同收入的消费者对水价变化的敏感性(价格弹性)不同,拉姆齐定价即根据不同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进行差别定价。简单地说,拉姆齐定价法是使用“与弹性成反比”规则,对价格弹性较低的用户收取较高的价格,对价格弹性较高的用户收取较低的价格。通俗来说,低收入群体对水价较为敏感,容易因水价上涨而减少用水量,价格弹性大;而高收入消费群体不太在乎水价上涨,价格弹性小。因此,根据拉姆齐法则,合理的定价策略应该是低收入居民低水价,高收入居民高水价,该定价策略也基本上符合我国现阶段居民用水需要考虑的效率和公平性的现状。

可能产生的疑问是,如广州方案中的三档水价均是根据用水量进行的差别定价,而不是拉姆齐定价所说的根据收入差别进行定价。这就涉及到了理论依据与实际操作的差别:用水量容易度量,而收入档次则不易确定。一般来讲,连接水量与收入二者之间的桥梁是,收入越高,用水量相对越高。当然,不排除种种个案导致的对水价的不敏感,但是总体来说,收入越高,对水费越不在乎,用水越多,是符合普遍常识和经济学逻辑的。

我国居民水价一直受政府管制,被人为地保持在较低水平,导致居民用水价格低于供水成本。如果价格低于成本,亏损部分只能通过财政直接补贴,或提高工业、商业水价进行交叉补贴,或通过供水企业的亏损进行间接补贴。这种生产侧的补贴往往不能体现公平原则,而且常常使得供水成本更加不透明。

如果居民水价按月计耗水量,采取每单位水同一水价,月缴费额等于月耗水量乘以单位水价的简单计价模式,没有区分用户类别、没有采取有差别水价,那么,在人为保持低水价的情况下,无差别的定价就意味着所有的用水者都得到了同样的补贴,这就有公平问题。低收入居民用水量较少(由于相对贵),而高收入居民用水量较大(由于相对便宜),因此低收入人群获得补贴较少,高收入人群获得更多补贴。另外,如果补贴的来源属于财政支出(政策直接补贴或低水资源成本等等),公共开支应该倾向于低收入居民。如果公共资源流向高收入群体,则相当于穷人补贴富人。

对于政府来说,对居民用水实行阶梯式递增水价显然可以提高用水效率。更重要的是社会公平,通过阶梯水价改革,保障效率与公平的一致性。如果将某一户居民的用水量根据其用水特征简单地分为几个递增梯段,那么,处于最低梯段的用水量采取比较低的收费标准(或补贴),从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必需用水,这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责任。

因此,实行阶梯水价,根据用水量大小分等级,进行差别定价,将供水补贴引向低收入人群,可以满足公平原则。当然,作为稀缺资源产品价格机制,阶梯水价除了反映社会公平,还必须有利于鼓励居民节约用水、减少能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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