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用水即将拧开阶梯水价模式

发布时间:2013-11-28
继江西省实施阶梯电价之后,酝酿已久的阶梯水价也渐行渐近

继江西省实施阶梯电价之后,酝酿已久的阶梯水价也渐行渐近。11月22日,南昌市物价局发布公告:为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简化水价分类,南昌市将启动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并拟定于12月下旬召开听证会,对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方案进行公开听证。

南昌市物价局公告称,城市供水价格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履行听证程序,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水价改革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员有25名,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其中消费者参加人员14名(居民用户10名、非居民用户3名、特种行业用户1名),委托南昌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

据了解,南昌市上一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是在2009年9月,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每吨由0.88元调整到1.18元。

早在去年,南昌市就开始酝酿新一轮水价调整改革工作,今年还专门成立了水价改革论证领导小组。尽管目前南昌市水价改革方案尚未公布,但是,听证会公告已经明确了此次改革的重点,即“推进阶梯水价,简化水价分类,促进节约用水”。

所谓阶梯水价,简单而言就是“多用多付费”,用价格杠杆作用鼓励节约用水,避免水资源的浪费,目前国内许多城市的水价改革方案中均采取这种方案。早在多年前我省就酝酿推行阶梯水价,今年4月1日起,新余市在全省率先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对已实行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分三级实施阶梯水价。

而简化水价分类,有利于实现经营服务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网同价的目标。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要求,水价调整要理顺水价结构,简化水价分类,逐步将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

上一轮水价调整中,南昌市根据实际情况,将原行政事业用水的教育用水和居民用水归并为居民生活用水;原行政事业用水的机关事业单位用水与工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经营性用水维持现状不变;加上特种行业用水,调整后南昌市水价分为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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