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大跨步煤炭年底从价计征

发布时间:2014-10-15
据报道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之一的资源税改革再迈一大步。财政部决定,今年12月1日起,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至10%。

据报道作为财税体制改革重头戏之一的资源税改革再迈一大步。财政部决定,今年12月1日起,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降为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停止征收;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税率幅度为2%至10%。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认为,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从价计征,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企业税负,确保节能减排长期发展战略的落实,推动经济平稳运行。

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政策落地的时间恰到好处地减小了改革可能带来的冲击。“现在煤炭市场供大于求,改革时机很好。我们可以把改革的影响控制在煤炭企业,然后通过对税费的清理,把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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