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提高利好高附加值产品

文章来源:中国化工报 发布时间:2015-01-0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部分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部分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石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大幅提高,对相关企业有较好的扶持作用,也对相关产业有导向作用。但业内人士同时提醒,需警惕海外市场趁机压价,或引发新一轮出口价格战。

根据《通知》,出口退税率提高涉及六氟磷酸锂、食品级的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1,3-丁二烯、浓度≥80%的未改性乙醇、季戊四醇、联苯双酯和丙三醇(甘油)等共82个品种的化工产品。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申桂英告诉中国化工报记者,这次出口退税调整幅度比较大的一类精细化工品是非稠合吡啶环化合物。吡啶是含吡啶环类农药和医药中间体的基础原料,也是日用化工、饲料、食品添加剂、子午轮胎工业的重要原料,在医药和工业领域中还可以作为特殊溶剂。目前,全国吡啶生产企业虽然只有10多家,但下游的相关生产企业却有数百家,产业关联度非常大。此次出口退税率由之前的9%提高到13%,应该说,对上下游都是重大利好。这有利于促进中国吡啶类化合物的商业化生产,为大规模研发下游高附加值的非稠合吡啶环化合物和其他含氮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提供了原料保障。

江苏徐州天嘉食用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范希德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食用级三聚磷酸钠和六偏磷酸钠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主打品种,出口退税率分别由0提高至13%,由5%提高至9%,升幅较大,这对于磷酸盐行业属于重大利好。一方面,有利于鼓励扩大产品出口,缓解国内磷酸盐长期存在的产能过剩,减轻国内市场压力;另一方面,每吨数百元的出口退税具有较高的扶持作用,可以大大改善磷酸盐企业经营状况,支持磷酸盐企业走高端路线。

我国是制冷剂出口大国,本次出口退税的提高也涉及制冷剂产品。含氢氯氟烃类,不含全氯氟烃的含有甲烷、乙烷、丙烷卤化衍生物混合物,出口退税率由0增加到13%。对此,巨化集团公司市场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口退税率提高有利于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也鼓励企业进一步开发科技含量高、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部分石化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 调整后 调整前

退税率(%) 退税率(%)

浓度≥80%的未改性乙醇 13 0

硼、碲 13 0

其他硒 13 0

三氟化氮 9 0

镍的氧化物及氢氧化物 13 0

三氧化二铋 13 0

六氟磷酸锂 13 0

食品级的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 13 0

其他三磷酸钠(三聚磷酸钠) 13 0

食品级的六偏磷酸钠 9 5

锰酸锂 13 0

锂镍钴锰氧化物 13 0

镍钴锰氢氧化物 13 0

1,3-丁二烯 13 9

季戊四醇 13 9

丙三醇(甘油) 13 9

乙酸乙烯酯 13 9

对异丙基苯胺 13 9

二甲基苯胺 13 9

2,6-甲基乙基苯胺 13 9

2,6-二乙基苯胺 13 9

乙胺丁醇 13 9

2二甲氨基乙醇及其质子化盐 13 9

甲基二乙醇胺 13 9

7-羟基苯并呋喃(呋喃酚) 13 9

其他结构上有非稠合吡啶环化合物

(不论是否氢化) 13 9

表面处理的球化石墨 13 0

含氢氯氟烃的,不论是否含

全氟烃或氢氟烃,但不含

全氯氟烃的含有甲烷、乙烷、

丙烷卤化衍生物混合物 13 0

碳纤维 9 5

碳纤维预浸料 9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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