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上“三把锁”水源有保证 过半辽宁人将喝上放心水

发布时间:2010-12-02

保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安全事关辽宁省过半数约2300万百姓的身心健康。日前,在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上,辽宁省出台密集政策和措施,为这个全省最大的饮用水源地上了3把“安全锁”。

成立专门机构护水源地 

11月24日,辽宁省大伙房水库水源环境监察局在抚顺市挂牌,开始正式管理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涉及抚顺市、本溪市的4县1区,面积达8500余平方千米。自今年起,大伙房水库将为辽宁中南部7座城市的2300万群众提供饮用水。

大伙房水库水源环境监察局将依法对保护区内相关执行水源保护法律、法规及环境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移交、上报违法行为或问题;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等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保护区各类污染处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等。

水源环境监察有了依据

在这次会议上,我国首部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办法——《辽宁省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察(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辽宁省大伙房水源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不仅明确了地方政府是水源保护的责任主体,明确了省、市、县(市、区)三级环保部门和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还明确了监察工作的重点。

《办法》提出,相关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非汛期时,要对一、二级保护区污染源现场巡查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准保护区污染源现场巡查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汛期时,要增加对重点污染源的巡查频次。

根据《办法》,相关部门还将对保护区内重点污染源企业超标排放,违法设置排污口排污,违法从事度假、野餐、垂钓、游泳等旅游活动,违法挖沙取土、设置油库,违法堆放、贮存、运输垃圾粪便、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给予严惩。

将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也开始向保护区所涉及的市、县(市、区)及各级环保部门征求修改意见。

据介绍,有了应急预案,辽宁省将对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装置爆炸、泄漏、溃坝、破坏性投毒、洪水等对大伙房保护区造成的环境污染做出及时反应。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风险源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库区管理等方面的预防措施。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取缔游船、垂钓、旅游、网箱养殖、挖沙、滩地种植等违法项目,并对大坝及取水口周边区域实行军事管理,避免破坏性投毒等事件发生。

另据了解,由于历史性遗留等因素,目前在保护区内有污染企业700余家,其中,在一级保护区内仍有污染企业42家,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企业201家。为此,辽宁省大伙房水源环境监察局现正着手建立跨区域水源环境监察联席会议和重大环境污染信息通报制度,形成跨区域联防联治的水源环境监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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