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鄱阳湖的“一湖清水”

发布时间:2010-12-16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就省政协报送的《关于全省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分管副省长召集有关部门就政协建议专门研究落实办法和措施。

为推进“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江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于今年9至10月组成4个调研组,对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了解到,江西省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三低”、“三高”和“一重”现象,即处理负荷低、进水浓度低、出水稳定达标率低,设备故障率高、投资额高、运转成本高以及地方财政负担重。若不及时解决,既浪费污水处理费,又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甚至衍生出其他问题:配套管网建设滞后,管网维护不到位;工程设计不科学,缺项、漏项和缺陷问题严重;相关设备安装不到位,调试维修服务跟不上;管理能力储备不足,技术人员素质欠缺;污水处理费用偏高,地方财政补贴负担过重;责任主体不明晰,推诿扯皮现象严重。

对此,调研组建议:各县(市)严格按照建设验收要求,对污水处理厂建设进行查漏补缺;切实解决省里统一招标带来的设备调试、维护和技术服务问题;加大对县(市)排水管网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调整核算方法,降低污水处理费,并适当进行补贴;完善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第三方运营,确保减排效果充分体现并得到认可;各县(市)继续加快配套管网建设;适时启动县(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或一期二阶段建设;严格监管,运用经济杠杆,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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