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夏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慧聪网 发布时间:2013-06-24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司法厅、住建厅、工商局和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3年宁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这是宁夏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11年开展此类专项活动。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发改委、经信委、司法厅、住建厅、工商局和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启动2013年宁夏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这是宁夏自2003年以来连续第11年开展此类专项活动。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将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方案要求各地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排查不到位、整治工作没有实质进展的,要公开点名批评,并约谈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达标、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实施限批。

今年我国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一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脱硫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废水排放的排查力度,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二是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重点看“六个一律”整治要求落实情况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三是全面排查整治医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医药企业超标排放、偷排漏排、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偷排废水、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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